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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組成部門 望花區司法局
望花區司法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瀏覽:47983次'時間:2021年12月13日
第一條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50號)《撫順市望花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望花區司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法治建設辦)設在區司法局,接受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條 望花區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工作。 (二)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辦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發布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按照上級要求,承辦省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實施后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區各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街道(創業園區)、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負責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區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統一部署擬訂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具體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區政府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對區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代理區政府行政訴訟和以區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區政府法律事務咨詢等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協助落實區政府領導干部學法制度。 (九)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略。 第六條 略。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共望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望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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