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峪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單位、部門: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望花區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望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望花區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
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推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提升全區空氣質量,確保實現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大力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繼續提升優良天數比例,降低PM2.5濃度,確保全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和PM2.5濃度年均值全部達到年度目標要求。
二、工作任務
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聚焦全區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結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統籌推進實施控煤、抑塵、治企、禁燃(放)、消煙(異味)、重污染天氣應對等措施,確保城市空氣質量進一步提升。
(一)控煤
1.加快能源結構優化。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熱則熱”原則,穩步推進清潔取暖,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完成望花區7個鎮街的散煤治理清零工作。(責任單位:區發改局)
2.強化燃煤污染控制。深入開展小型燃煤鍋爐排查,堅決防止已淘汰小型燃煤鍋爐出現反彈;對已完成散煤替代的用戶加強巡查管控,防止散煤燃燒反彈。(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區發改局、各鎮街)
(二)抑塵
1.整治堆場料場揚塵污染。建立企業堆場料場整治清單,清單內企業采取密閉措施或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強化對社會料場堆場的日常監管工作,建立整治清單,確保社會料場堆場實施“全覆蓋”。堆場料場露天裝卸作業必須采取灑水或噴淋等抑塵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各鎮街、望花經濟開發區)
2.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對中天學府壹號、巴塞羅那二期、石化大學教學中心等項目施工現場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工地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嚴格執行《施工及堆料場地揚塵排放標準》。同時,在實施老舊小區改造等工程中,要求施工單位采取灑水、覆蓋、圍擋等抑塵措施,盡最大限度減少揚塵污染。(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3.推進城市裸露土地覆蓋。圍繞鞍山路、古城子路、望花經濟開發區1號路及空氣監測站點周邊背街小巷等重點路段,加強裸露土地排查,采取裸露土地硬化和綠化措施,督促道路兩側企業或商戶完成廠區裸地硬化鋪裝。完成汪良、五老地區原散煤銷售聚集區遺留場地的綠化、硬化。(責任單位:區住建局、望花經濟開發區)
4.加強運輸車輛泄漏遺撒整治。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的車輛必須采取密閉或其他措施防止遺撒方可上路行駛。強化鞍山路、古城子路等重點街路執法檢查頻次,對未采取措施造成遺撒污染的依法處罰。(責任單位:區執法大隊)
5.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不低于85%,對全區重點街路每天灑水不少于3次。盡可能減少路面破損,非必要不得實施道路開挖作業,需要開挖的道路施工過程中要采取抑塵措施,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恢復道路原貌。(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鄉建設中心)
(三)治企
1.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繼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對望花開發區、演武地區等重點區域開展摸底排查,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依法采取關閉一批、整改一批的措施。對已完成整治的“散亂污”企業開展動態管理,杜絕反彈。(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各鎮街)
2.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以工業企業治理為重點,綜合施策,控制工業超標排放,開展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和達標排放情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以建材、化工等大氣重污染企業為重點,加大供暖期特別是重污染天氣情況下的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自主采取生產調控措施,通過壓減生產負荷、清潔運輸等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查各類違法排放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各鎮街)
3.嚴格環境準入。嚴格環保審批把關,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建設。實行覆蓋所有固定大氣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加強排污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對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以及不按許可證要求落實環境管理的固定大氣污染源依法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區發改局、區工信局)
(四)禁燃(放)
1.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控。認真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控措施,禁燃區內嚴格禁止使用列入《高污染燃料目錄》的各類燃料,加強煤質監測,嚴查散煤流動銷售。對已取締的汪良、五老地區原散煤銷售聚集區加大巡查力度,以防反彈。(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鎮街)
2.禁止春節和元宵節燃放煙花爆竹。按照市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通知要求,從銷售和流通環節管控煙花爆竹燃放。(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望花區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局、各鎮街)
3.嚴禁城區燒紙祭祀行為。加強殯葬行業管理,推行文明祭祀,禁止在城區燒紙等不文明祭祀行為。(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鎮街)
4.加強露天焚燒秸稈管控。建立秸稈禁燒工作目標責任制,壓實秸稈禁燒責任。加強春秋季執法巡查力度,一旦發現火點及時查處。開展秸稈“五化利用”,切實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五)消煙(異味)
1.集中整治餐飲油煙污染。深入開展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排查整治,及時對清單進行更新。加大對餐飲商戶的執法檢查力度,要求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嚴禁城區內露天燒烤行為。(責任單位:執法大隊、各鎮街)
2.強化汽修行業污染排放治理。建立噴漆、烘干汽修企業整治清單,推動汽修行業嚴格按照噴漆操作規程實施封閉作業,加大廢氣治理設施建設,減少VOCs廢氣排放,對不具備噴漆條件的汽修企業依法取消噴漆業務。(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各鎮街)
3.推進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強化生活垃圾收集站衛生管理,現有敞開式收集站要規范衛生防護措施,并逐步改造為密閉式收集站。加強垃圾車管控,實行垃圾車濾液收集,嚴禁遺撒。(責任單位:城鄉建設中心)
(六)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完善清單,規范流程,提升應對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級別落實減排措施;規范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流程。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11月上旬,組織開展一次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通過演練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
2.加大重污染應急期間檢查執法力度。重污染應急期間,以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不落實、自動監測數據造假、生產記錄造假、污染物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為重點,對減排清單內的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對重點企業安排專人駐廠強化執法監管,嚴肅查處措施不落實和超標排污行為,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追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市生態環境望花區分局)
(七)推動站點周邊區域綜合整治
整治監測站點周邊低空污染,深入開展監測站點周邊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排查整治,督促企業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加大監管力度,嚴禁城區露天燒烤行為;全面取締鳳城街市場、建設市場、和平市場、法庫市場等取暖地爐,加強常態化監管,形成長效管控;建立噴漆、烘干汽修企業整治清單,推動汽修行業嚴格按照噴漆操作規程實施封閉作業,加大廢氣治理設施建設,減少VOCs廢氣排放,對不具備噴漆條件的汽修企業依法取消噴漆業務。增加國控站點、省控站點(合金社區站點、石化大學站點、古城子站點)周邊灑水頻次,形成站點異常、現場排查、執法整改、總結評估的閉環管理模式,并逐步外延,最終實現城區全覆蓋。(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執法大隊、城鄉建設中心、相關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總組長,各相關部門、街鎮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望花區分局。
(二)壓實工作責任
相關部門要按照方案確定的工作分工,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強配合,形成各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反饋機制
相關部門每月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國控站點數據異常時,相關部門要快速做出應對措施,并及時進行信息反饋。確保第一時間解決問題。
(四)強化目標考核
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完成任務好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工作不認真、完成目標任務排名靠后的單位,約談相關責任人。
(五)鼓勵公眾參與
實行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市民以“隨手拍”等形式提供機動車冒黑煙、揚塵污染、工業污染等環境違法行為線索。堅持正反兩方面宣傳,在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做法及成效的同時,公開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廣泛接受公眾監督。